******种场改扩建项目设备、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种场改扩建项目设备、施工总承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种场改扩建项目设备、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99****5855
联系地址:**县樟溪镇龙光村坪园场内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0****4884
联系地址:**市**县**镇南信华府北3铺面
招标监督机构:****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768-****051
联系地址:**省**市**县**镇**大道
三、建设地点:**市**县浮滨镇柘林村鸟处洋、樟溪镇龙光村坪园场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038.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保种群鹅舍:改扩建保种核心群鹅舍5197平方米;改扩建保种生产群鹅舍4497平方米。2、选育群鹅舍:**选育核心群鹅舍4200平方米;**祖代鹅舍8400平方米;改建父母代鹅舍10500平方米;改建育雏鹅舍640平方米;**育成鹅舍2625平方米。3、保种、选育配套设施:****研发中心750平方米;建设污水处理池600立方米;15cm厚硬底化道路3500平方米;****中心600平方米;饲料加工仓库450平方米;病死鹅冷藏室280平方米;场区供电供水设施等。4、仪器设备:禽病、生产性能测定设备等。
五、标段划分及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最高投标限价:
(一)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种场改扩建项目设备购置安装及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平面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三)最高投标限价: ****7812.09元,其中:土建工程费****8678.09元、设备购置安装费****134.00元。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 11 月 25 日起至2025年 12 月 01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com)进行线上登记,招标文件登记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国e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本项目在国e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http://new.****.com)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com/)、搜狗(https://ie.****.com/)”浏览器,也可在国e平台用户指南(http://new.****.com/e-portal/help-center.html)下载安装包。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2)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首页“用户指南”中的《投标人注册手册》。首次参与国e平台电子招投标项目的单位,请尽早办理注册,以便及时购买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2)完成注册手续后,按照以下所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①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搜索项目名称,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5年 12 月 16 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址:国e平台(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不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到达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八、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施工类资质:
4.1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扫描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6、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关于联合体投标:
7.1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含联合体牵头方)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一家成员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7.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7.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
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十、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标书代写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199****5855
地 址:**县樟溪镇龙光村坪园场内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四、本公告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网站(网址:www.****.com)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 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