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区**大道11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 |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研发楼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9时00分 |
|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顺序按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时,按牵头方名称)的笔画总和由少到多排序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牵头人)、**建工(宣****公司(成员)、****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 |
| 地址:**省**市**区****开发区松泉东路20号,**省**市**区济川街道宛溪南路8号),安****开发区******北部组团4幢501号 | |
| 投标报价:84.00% | |
| 工期:365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33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合格(施工)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施远龙(施工负责人),龚忠涛(设计负责人)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17426,202****3080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企业业绩: 施工业绩:1、**高新区加速器产业园改扩建项目(加分业绩) 2、**高新区加速器产业园改扩建(**)项目(加分业绩) 设计业绩:**宾馆综合楼项目EPC(资格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高新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资格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市宝城路与**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暂定名)综合楼项目 EPC(加分业绩)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牵头人)、**五维****公司(成员) |
| 地址:**市**县水湖镇长淮路潜龙佳苑,**市高新区**路279 号西楼 | |
| 投标报价:84.95% | |
| 工期:365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33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合格(施工)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郭立云(施工负责人),陈世友(设计负责人)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08491,220****00004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企业业绩: 施工业绩:1、上派镇兰君园艺高档智能化温室建设项目(加分业绩) 2、袁店粮站**仓库及附属工程(加分业绩) 设计业绩:养贤乡聚贤小区二期工程(资格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公司一期项目二标段(资格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养贤乡聚贤小区二期工程(加分业绩)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七建****公司(牵头人)、****设计研究院(成员) |
| 地址:**省**市**县柿树岗乡街道,******开发区**路98****科技园5幢1201 | |
| 投标报价:84.78% | |
| 工期:365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33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合格(施工)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徐良(施工负责人),丁传坤(设计负责人)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皖134********03365,201****0738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企业业绩: 施工业绩:1、****体育馆****活动中心)项目(加分业绩) 2、**区乡村**古饶镇****基地建设工程(加分业绩) 设计业绩:锦绣书香学府(资格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体育馆****活动中心)项目(资格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锦绣书香学府(加分业绩)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未提供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28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80****826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汪工,联系电话:190****038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 .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