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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25MA7XHBCF1N | 建设单位法人:高小强 |
| 李振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西****工业园区 |
| ******集团(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西王家沟乡佐主村北侧、南侧 |
| 经度:110.93162 纬度: 37.6007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19 |
| 柳审管生态发〔202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200 |
| 113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25MA7XHBCF1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0MA0LYU0K7T | 验收监测单位:**** |
| ****1100MA0MUXKT5E | 竣工时间:2025-08-25 |
| 2025-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30 |
| 2025-10-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站总装机容量20MW,本项目光伏1区为17.8MW子方阵、光伏2区为2.2MW子方阵。采用595Wp(N型)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共33336块。 | 实际建设情况:电站总装机容量20MW,光伏1区为17.8MW子方阵、光伏2区为2.2MW子方阵。采用595Wp(N型)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共33336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利用太阳能电池半导体电子器件有效的吸收太阳能,通过转换装置使之转变成太阳能直接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利用太阳能电池半导体电子器件有效的吸收太阳能,通过转换装置使之转变成太阳能直接发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工程措施、生态防护与恢复措施等,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临时用地,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林地等敏感区域,严格履行光伏产业用地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光伏场区用地涉及使用草地的区域,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不得改变地表形态。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减少地表开挖,对临时堆土采取有效苫盖和围挡,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光伏场区及检修道路两侧根据需要设置截排水沟,并做好边坡防护工程。施工废水应收集后回用,不得排入周边地表水体;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剥离的地表土壤集中堆放,严格落实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表土回填,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生态恢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六个百分百”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施工道路实施硬化,物料、渣土车辆采取密闭方式运输。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光伏板清洗禁止使用清洗剂,清洗水直接流入周边灌木、草丛吸收蒸发。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运营期光伏场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与生活垃圾按要求及时清运处置。每台箱变配套建设1座事故油池收集事故废油,防止非正常工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直接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六)做好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并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废气 1)施工扬尘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即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作业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加强交通运输扬尘整治。对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加以规范,对施工期扬尘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光伏场施工区、道路施工区、电缆施工区全部设置高2m的围挡,围挡必须是由金属、混凝土、塑料等硬质材料制作;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的连接处都不能有大于0.5cm的缝隙,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 ②施工临时中转土方等要远离村庄合理堆放,并用铁锹拍实,遮盖防尘网,周边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 ③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对车轮、车身、车槽帮等部分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车辆清洁上路; ④施工工地路面需进行硬化,并定期进行道路清扫,洒水抑尘; ⑤运输车辆运输砂石等产尘物料时需进行苫布苫盖,做到车辆密封、装载均衡,避免沿途洒落; ⑥施工现场安排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工作,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在进行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 2)施工机械废气 针对本项目使用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评价要求应按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采取以下环保措施及管控要求: ①施工临建区综合加工区远离村庄建设,钢筋及简单零件和金属构件的加工配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②严禁使用未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逾期未检验、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闯禁行、超载超限、非法营运、直观冒黑烟和超标排放上路行驶的重柴车辆;加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和维修。 ③完善施工招标文件和承包制式合同,将各类施工工程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为招标文件(或附件)内容,制式合同明确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并监督落实到位; ④燃用不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柴油,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台账,报**市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禁止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燃料、机油和氮氧化物还原剂,确保使用环节的燃料、机油及氮氧化物还原剂质量稳定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 ⑤所有柴油载货车****人民政府划定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系不在道路上行驶的机械; ⑥运输车辆维修需在合规的机动车维修单位进行,按照防治大气污染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在用机动车进行维修,使其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严禁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维修,严禁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等。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在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在施工期采取洒水、围挡、物料篷布遮盖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降低施工扬尘的影响。 (2)废水 1)施工废水 针对本项目施工废水,本次评价提出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a.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建筑结构养护废水集中,经过沉淀处理回用。 b.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临建区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乱排施工废水。 c.施工期使用商用混凝土,集中进行砂石料加工,在砂石料加工的施工区域,设置简易沉淀池,使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2)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到沉淀池中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降尘、喷洒。 (3)噪声 针对项目与村庄较近的特点,本次评价提出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性能优良的机械、安装消声器,并加强维护。加强对较近建筑物的噪音检测,提前预防。 ②将高频电动工具换成低频电动工具,减少施工噪音。 ③挖掘机、打桩机等大噪音机械需远离居民区,并做好隔音围挡。 ④材料采用人扛或吊运方法卸车,钢管堆放时不发生大的声响。 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作业; ⑥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划好的路线行驶,路过村庄时应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尽量避免午休时段及夜间运输,以防扰民;对运输车辆要经常维修、保养; ⑦做好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施工机械,减少接触时间,并按要求规范操作,使施工机械的噪声维持在最低水平,对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工作的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耳罩等。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基本可做到土石方平衡,无需设取弃土场。临时堆土场应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合理处置。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5)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 1)光伏场区 工程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施工破坏林草地面积,禁止割灌、采伐林木。施工前对施工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30cm。施工结束后将剥离土作为植被恢复用土,保护地表熟土**不流失,不浪费。 临时措施:施工期间基础开挖产生的表土和底层土方须分类就近堆存,四周洒水并由铁锹拍实,进行苫盖处理,并在堆场四周布设0.98m高的编织袋临时挡墙。 植物措施:对光伏场区施工破坏区域进行植被恢复。项目破坏其他草地区域采用披碱草+白羊草+紫花地丁进行植被恢复,混播比:1:1:1,播种量为20kg/hm2。 2)集电线路区 工程措施:施工前对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30cm,剥离的表土分别堆存在施工区,用于后期土地恢复。 临时措施:基础开挖产生的表土和底土须分类就近堆存,土方临时堆场采取表面拍实处理并遮盖防尘网,四周设编织袋挡土堰挡护。 植被恢复措施:由于电缆线路采用直埋敷设,不宜选用深根性植物,因此电缆线路植被恢复采用播撒草籽的方式。撒播面积为0.8125hm2。草种选择品质优良的白羊草和紫花地丁一级种,采用1:1混合方式进行播种,播种密度均为40kg/hm2。 3)检修道路区 工程措施:施工检修道路大开挖区域进行表土剥离,用于后期道路两侧的绿化,设计剥离厚度30cm,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道路沿线,用于后期绿化覆土。 临时措施:对道路剥离表土和开挖临时堆土顶面及边坡采用防护网苫盖。苫盖时将防护网边缘压实,临时堆土四周洒水并由铁锹拍实。 植物措施:对**道路中无电缆段及改建道路改建一侧栽植灌木(如道路两侧均不涉及电缆,则应对道路两侧施工区域进行植被恢复),灌木选择沙棘苗种一级苗,种植株距1.5m,在灌木下方撒播草籽,白羊草+紫花地丁一级种,采用1:1混合方式进行混播,播种密度40kg/hm2。 4)施工临建区 施工临建区占地面积较小,且占地类型全部为采矿用地,评价要求施工结束后对临建区占地进行清理并进行生态恢复。 施工结束后对临建区进行绿化。采用披碱草+白羊草+紫花地丁进行植被恢复,恢复面积0.3hm2,采用1:1:1混合方式进行混播,播种密度均为40kg/hm2。考虑到植物措施工程量的调整系数(1.05),需披碱草、白羊草和紫花地丁草籽量各13kg(考虑2%损耗)。 本项目在施工期对废水、噪声、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生态保护等采取的控制措施切实有效,使得施工期各种污染物排放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为光伏发电,光伏发电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 (2)废水 光伏板清洗废水直接流入周边灌木、草丛,由场内植被吸收和自然蒸发。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逆变器、箱式变压器运行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 (4)固体废物 ①废弃电池板、废电气元件直接生产厂家负责进行回收; ②废机油、含废机油的抹布、手套、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需由完好无损并不会与污染物发生反应的容器盛装,危废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 (5)光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采用的光伏组件最外层均为特种钢化玻璃,这种钢化玻璃的透光率极高,达98%以上,光伏阵列的反射光极少,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周边划产生的影响较小。 |
| 环评设计中采用的6台箱式变压器,其中:3150kVA变压器5台、2500kVA变压器1台,全部为油浸式。实际建设阶段采用“干式变压器”替代“油浸式变压器”;由于实际建设过程中采用“干式变压器”替代“油浸式变压器”。改用更环保更安全的干式变压器,没有废油产生,因此不需要再为每台箱变设事故油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时要将环保设施同主体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相关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审查批准。项目开工前,应按照自然**、水利、林草等部门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进行建设,并接受监督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落实了“三同时”制度,目前,项目正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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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降噪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项目营运期变压器、逆变器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均设置外壳隔声;设备底部基础安装减振垫 | 委托****于2025年09月24日~2025年09月25日对厂界噪声 |
| 1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与生活垃圾按要求及时清运处置。每台箱变配套建设1座事故油池收集事故废油,防止非正常工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直接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 施工期土方已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包装袋及生活垃圾已合理处置,施工期已结束,现场无遗留固废污染物。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直接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箱变系统将油浸式变压器换为干式变压器,不需设置事故油池。 |
| 1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工程措施、生态防护与恢复措施等,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临时用地,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林地等敏感区域,严格履行光伏产业用地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光伏场区用地涉及使用草地的区域,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不得改变地表形态。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减少地表开挖,对临时堆土采取有效苫盖和围挡,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光伏场区及检修道路两侧根据需要设置截排水沟,并做好边坡防护工程。施工废水应收集后回用,不得排入周边地表水体;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剥离的地表土壤集中堆放,严格落实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表土回填,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生态恢复 | 项目施工期,严抓环境保护管理。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认真落实了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对开挖土方采取临时拦挡、遮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在夜间施工,减小了施工期声环境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减小了扬尘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集中清运,妥善处理。施工完成后及时开展了施工场地植被恢复,根据现场调查,植被恢复区域长势良好 |
| ****集团110kv变电站,该变电站位于**县西王家沟乡刘家山村南侧,该变电站采用110kv双回路电源供电,110kv电源点分别取自110kv龙**线、110kv刘家山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集团110kv变电站,光伏升压变升压至35kv后经2回35kv****集团110kv站35kv母线2AH、9AH备用开关柜实现光伏并网,发电量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公司全年24小时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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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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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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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工程措施、生态防护与恢复措施等,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临时用地,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林地等敏感区域,严格履行光伏产业用地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光伏场区用地涉及使用草地的区域,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不得改变地表形态。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减少地表开挖,对临时堆土采取有效苫盖和围挡,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光伏场区及检修道路两侧根据需要设置截排水沟,并做好边坡防护工程。施工废水应收集后回用,不得排入周边地表水体;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剥离的地表土壤集中堆放,严格落实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表土回填,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施工期,严抓环境保护管理。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认真落实了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对开挖土方采取临时拦挡、遮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在夜间施工,减小了施工期声环境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减小了扬尘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集中清运,妥善处理。施工完成后及时开展了施工场地植被恢复,根据现场调查,植被恢复区域长势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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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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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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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