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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龙创兴现代农业农产品保鲜储存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镇龙合村 6 组(中心坐标:东经 103°39′28.4″,北纬 29°59′30.8″)
核心规模:总占地面积 0.79hm2(约 7927.45m2,均为租赁用地),总建筑面积 7042.76m2,****结构厂房 5971.20m2、办公生活用房 1044.26m2、入户区 27.30m2;保鲜及储存水果能力约 200 万斤 / 年;总投资 1000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700 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 9.66 万元;挖方 0.33 万 m3(含表土剥离 0.12 万 m3),填方 0.23 万 m3(含表土回覆 0.02 万 m3),余方 0.10 万 m3(用于周边果园回铺);配套排水沟 64m、DN250 雨水管 160m,绿化面积 0.03hm2,临时排水沟 120m、沉沙池 2 座等水土保持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