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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改造项目
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消除监控覆盖盲区、修复现有点位故障,提升监控系统的全面性、稳定性和实战应用效能,保障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维护办公区域及周边环境安全,本院拟开展****监控改造项目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单位:****;
(三)采购名称:****监控改造项目;
(四)采购内容:具体包含监控盲区新增点位安装、现有点位设备维修更换、线路优化调试、系统兼容对接等,技术参数、施工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详见公告底部二维码;
(五)预算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267394.92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柒仟叁佰玖拾肆元玖角贰分),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改造、调试及验收工作(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工期天数);
(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等相关规范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且监控画面清晰、无盲区,现有点位故障完全修复;
(八)采购要求:
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包含人工、材料、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税费、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
2.中标后,中标人所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波动、政策调整等因素变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并计入报价;
3.投标人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报价格式编制报价文件,仅允许提交一个报价方案,采购人不接受选择性报价、补充报价或替代报价;
4.采购人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恶意竞争报价,若发现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合理成本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中标人一经确定,除合同明确约定的可调整情形外,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或降低服务标准;
6.若投标人存在虚假应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将其纳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7.中标人须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项目交付,每逾期一天应向采购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逾期超过15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项目实施过程中及交付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运输损坏、安装失误等原因产生的维修、更换、返工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成交供应商须对新增设及维修内容在质保期内的固有缺陷和质量问题承担免费维修、更换责任,质保期1年(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全院监控维保内容以维保合同为准;
10.施工期间须遵守采购人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类别);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授权范围、期限,附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截图,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内,截图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4.提供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
5.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8月-10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缴税凭证、社保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2022年11月至今)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及不分包、不转包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施工资质: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
9.提供近三年(2022年11月至今)类似监控改造或安防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至少提供1项,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0.所投设备需提供原厂质量保证书或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厂家公章或授权章)。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及报价文件提交时间:标书代写
1.报名资料报送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6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2.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下午16:00(逾期送达、邮寄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二)报名及提交地点:****综合办公室(详细地址:**县甘曲路63号综合审判楼二楼216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平措拉吉,联系电话:****316;
(四)报名及报价文件要求:
3.供应商需按以下顺序提交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
(3)“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情况说明;
(7)非联合体、无分包转包承诺书;
(8)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材料;
(9)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10)所投设备原厂质量保证书或售后服务承诺函;
(1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注明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4.报价文件需编制正本1份、副本2份(明确正副本标识),采用A4纸张胶装成册,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注明“项目名称:****监控改造项目;供应商名称:XXX;联系方式:XXX”),报价文件应包含报价表(需列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质保期等)、资质证明文件、技术方案(含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
5.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及投标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询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自行****采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准备、现场踏勘、交通等),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补偿;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资质、业绩、设备质量等情况进行核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供应商如需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可在报名期间联系采购人预约踏勘(联系人:平措拉吉,联系电话:****316),费用自理;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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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