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马场镇半厢村**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7482
传 真:0851-****1023
通讯地址:**省**市******生态环境局环****管理科
邮 编:561000
| 项目名称 | **县马场镇半厢村**岩矿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马场镇田坝村、滕家村、半厢村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县马场镇田坝村、滕家村、半厢村,属**矿山,开采矿种为**岩,采用露天开采,占地面积16.3683公顷,开采标高+1710m~+1640m,生产能力为20万吨/年。本项目不涉及爆破器材的运输、存储等,****公司专业人员统一爆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合理组织施工和工程设计,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采取修筑场界围墙或简易围屏、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密闭运输、物料应避免露天堆放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2.施工期运输车辆进出场冲洗车身、车轮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容积为5m3)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作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委托周边居民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肥。3.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噪声源尽量设置在远离居民点,运输过程中通过乡村公路的敏感时禁止鸣笛,使施工各阶段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4.开拓公路、截排水沟的开挖建设过程,开挖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土石方,全部用于修筑场地和道路,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5.强化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降低土壤与植被的破坏面积;对施工人员开展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宣传工作,在明显区域内设置警示牌,杜绝施工人员打猎、捕捉工程区内蛇类、蛙类和鸟类等现象的发生,提高施工人员和外来人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施工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废石等及时清运至弃土场分区堆存,作为后期复垦土地、生态恢复等使用,不得任意裸露弃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洗废水经洗车台沉淀池(4m3)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日常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加工场地周边及矿山公路一侧修建排水沟,初期雨水造成的淋溶水进入沉砂池内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临时表土堆场初期雨水引至沉砂池沉淀后用于堆场洒水降尘。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采剥过程要通过雾炮机喷水抑尘;采用潜孔钻机打孔,深孔爆破方式进行开采;爆破时采用塑料水袋或炮泥填充炮孔,爆破前、后对爆破现场及爆堆洒水;工业场地卸料平台设置一台水炮喷雾机,卸矿石时开启炮雾机洒水抑尘。工业场地设置1个全封闭式钢架大棚(留进出口),同时厂房内设置喷淋洒水设施,一破、二破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1#)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1)排放,制砂工序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2#)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2)排放,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3#)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3)排放,有有组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石粉堆场设置全封闭厂房,其他无法设置封闭式厂房的堆场设置围挡及使用防尘网覆盖,不得露天堆存,并进行洒水除尘。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洗车池、并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进行封闭运输。在皮带输送系统入料口和出料口转载点均设置高压水雾喷头除尘,同时皮带运输一般较为缓慢且项目外露皮带实行全封闭状态。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烟管道引至屋顶排出。柴油系统不需设置油气回收系统企业规范操作,采用密闭式卸料工艺,减少油品滴漏和油气挥发。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要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破碎、制砂等生产在密闭厂房内进行,破碎机、打砂机等设备应安装适宜的隔声罩、消音器等设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规定运输通道,运输车辆进出现场减速并减少鸣笛,运输车辆需规划好运输运行路线;夜间不生产,加强设备保养,保持设备状态良好。采取以上措施,确保工业场地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矿山剥离产生废石、废土先回用于项目前期工业场地铺垫等用途,剩余废土暂时作为耕地修复,后期运回矿山用于矿山复垦;隔油池废油脂与餐厨垃圾一同交由具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统收运处理。车辆冲洗沉淀池以及沉砂池对淋溶水进行沉淀处理的过程中会产生泥沙,清掏的泥沙自然晾干后与石粉一同售卖。除尘灰收集后混入石粉作为产品外售,做到**回收利用;柴油储罐清罐产生的油泥、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恢复措施。在露天矿长期的施工及开采过程中,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在露天采场工作面开采时,应准备对上一工作面采空区进行覆土回填生态恢复,进行绿化和植被抚育,及时减轻因露天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严格按照设计提出的开采方式和开采顺序,选择较安全的开采方法(台阶开采,即从上至下)保持较缓的开采坡度角及较小的高度,进行地质灾害防治。 (七)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