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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五次**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的
公 告
**市第五次**经济普查主要工作已结束,获得了大量有关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各类单位基本情况的统计数据,是非常宝贵的信息**。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研究开发经济普查资料,****(以下简称“市经普办”)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确定了35个研究课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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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单位(个人)
课题面向全市统计系统、相关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研究机构单位和个人,一个单位可以申请多个课题,但每个课题必须是不同负责人,个人只可以申请一个课题。
三、课题题目
1.**经济总量及经济结构研究
2.小微企业发展状况研究
3.**企业发展状况研究
4.区域综合经济实力比较分析
5.非公经济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贡献研究
6.个体经营户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研究
7.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特点与相关制造业的关联性研究
8.**工业企业产业结构分析
9.**工业区域结构分析
10.**工业支柱行业发展状况研究
11.**小微工业企业结构与分布情况
12.****园区、产业集聚区)企业发展状况研究
13.高技术产业技术溢出效益研究
14.经济转型升级与节能降耗研究
15.工业能源消费结构变化情况分析
16.建筑业新的经济增长点研究
17.建筑业企业竞争力研究
18.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比较研究
19.房地产开发投资的规模、结构和效益分析
20.批发与零售业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研究
21.批发与零售企业竞争力研究
22.住宿与餐饮业发展状况、问题及对策研究
23.零售业态比较分析
24.服务业发展状况、结构特征及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
25.金融业发展现状及问题研究
26.保险业发展状况研究
27.**市教育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思考
28.交通运输业发展状况研究
29.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状况研究
30.文化产业结构分析研究
31.**市义务教育发展的现状及对策思考
32.**经济普查综合数据分析报告
33.**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34.**乡村**现状问题及对策思考
35.**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研究
四、申报条件
1、申报课题的主体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或相当职级工作人员。如无上述条件者须有两名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的书面推荐。
2、所有课题研究必须基于经济普查数据,为确保所有数据一致、匹配,各****统计局相关专业的支持。
3、所有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数据分析解读能力。
五、招标程序
1、课题申报。市经普办在《****政府网》发布招标课题,符合申报条件的投标主体(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招标选择,有单位的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向市经普办提交课题招标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并报送电子文档至经普办电子邮箱:****@qq.com、****@qq.com,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标书代写
2、确定中标单位(个人)。市经普办收到招标申请书后,组织评议并确定中标者。2025年11月30日前,由市经普办在《****政府网》公布课题中标主体。
3、组织课题研究。各中标课题组组织课题研究人员,开展资料收集整理、课题调研、课题分析等工作。
4、开展课题评审评比。2025年12月10日前,各课题中标单位向市经普办提出课题研究成果鉴定验收申请。2025年12月18日前,市经普办组织专家对所有提出鉴定验收申请的课题进行评审评比。
六、招标立项申请书
内容包括:
1、课题的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基本情况。
2、对招标课题的设计和论证。
3、对招标课题应用价值的估计。
4、研究的步骤安排和阶段性进展等。
七、课题研究经费
课题完成后,市经普办组织专家对所有提出验收申请的课题进行评审,分为A、B、C三类,A类课题资助经费8000元,B类课题资助经费6000元,C类课题资助经费4000元。若中标单位(个人)不能按时完成课题或研究成果未通过审核验收以及中途因故终止执行的课题,市经普办将取消经费资助。事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综合类课题可定为A类课题,事关GDP核算三大产业中的某一产业的综合类课可定为B类课题,属****分行业的研究课题可定为C类课题。
八、中标者责任和义务
1、凡课题中标者应按要求组织和开展课题研究,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市经普办报告研究进展情况,接受其指导。逾期不能结题者视为违约,取消课题资助经费资格。
2、招标的课题题目为课题研究的主要方向和内容,中标者可自定题目,但不得偏离参考题目研究的方向,研究的最终成果不能少于6000字。
3、凡课题中标者在课题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向市经普办提出成果鉴定验收申请。成果由市经普办组织专家进行鉴**题。未通过者,应根据专家组鉴定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补充和完善。重新验收不合格者按违约予以撤项。
4、经鉴定验收后的课题研究成果,****统计局掌握和使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引用、扩散和公开发表。
九、联系人和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0739-****937 ****319 152****4856
联 系 人:刘艳红、沈学武、黄生伟
十、本次招标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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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