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5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拟对****煤矿新增缓坡副斜井及辅助运输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限: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示事项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提出异议。
联系人:黄 泽 联系电话:****662
通讯地址:**市市府西街1****政府东侧)**市政务大厅
邮 编:03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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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煤矿新增缓坡副斜井及辅助运输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市新家园镇小峪村 | ****煤矿 | ******公司 | ****煤矿位于****市新家园镇小峪村一带,隶属**市**市管辖。其地理坐标东经112°51′30″~112°54′40″ 40″,北纬 39°48′01″~39°50′21″。为优化辅助运输系统同时解决进风段阻力大的问题,本项目本项目进行辅助运输系统改造和新增缓坡副斜井及配套等相关工程。其他利用原有设施,项目总投资17242.17万元,环保投资1767万元。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对评价范围内地面有矿井工业场地、村庄,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以及村庄联络道路、输电线路等保护目标按要求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2、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本项目机修车间、油脂库、危废暂存间等车间、****处理站****处理站已建成,建设期间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此外建设单位应该针对各车间设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车间管理措施,源头上降低或避免事故泄漏事件发生的几率。在工业场地采取分区防控措施。 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保证奥灰水不受采煤影响。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工业场地****处理站,本项目进行提标扩容改造,改造后处理采用“调节+高效旋流多级净化+多介质过滤+超滤”处理工艺。本项目矿井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等相关标准要求后,回用于井下洒水等,进行回用,未利用部分达标外排。 工业场地已****处理站,处理废水包括自办公洗排水、食堂洗涤水、澡堂洗浴水以及洗衣房排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SS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采用“格栅+调节池+A2/O+MBR+RO”处理工艺。生活****处理站,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 排放限值要求,****煤厂用水、道路洒水等,不外排。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本项目技术改造后工业场地采暖利用现有**市集中供热进行供热;风井场地利用电热器供热。 原煤输送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全封闭,设置洒水喷雾除尘设施,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标准。 5、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选择机械设备,从声源上控制噪声级别;设置减噪隔振措施;通风机房、空压机房、****处理站、****处理站采用室内隔声。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噪声限值要求。 6、固体废物措施 洗煤厂产生的矸石送安建材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送正在运行的土地复**用项目用于土地复垦。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