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第11标段
澄清修改通知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本项目顺利推进和实施,经我局研究,现对招标文件以下事项进行澄清修改:
1、现对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第11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投标限价进行澄清修改:“最高投标限价为1180.27万元”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1067.29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所投标段修改后最高投标限价的,做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08时30分”修改为“2025年12月11日08时30分”。标书代写
3、将本项目“计划工期15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04月30日”修改为“计划工期12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04月30日”。
4、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澄清修改,以澄清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5、澄清补充同类及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同类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最高限价50%的长**流(或其重要支流)二级及以上河道堤防整治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等附件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长**流(或其重要支流)二级及以上河道堤防整治工程的,需另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最高限价20%的长**流(或其重要支流)二级及以上河道堤防整治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等附件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长**流(或其重要支流)二级及以上河道堤防整治工程的,需另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本澄清修改通知是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金龙路49号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716-****03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武****开发区****科技园**楼北楼二单元1204
联 系 人:任工
电 话:027-****3065
日 期: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