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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14号)中的相关公示要求,现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煤矸****实验室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樱园路9号**智能制造产业园2号厂房
三、建设单位:****
四、公示内容:****煤矸****实验室项目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现已竣工,工程竣工时间:2025年8月30日,现项目进行调试,特此公示调试起止日期为:2025年9月1日~12日。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联系人:杨富林 联系电话:136****3698
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