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国家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部署,依据《******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要素保障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4〕41号)中“****政府确定急需提质的城市存量更新区域或有建设需求的增量地区,在符合总体规划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可直接编制实施性详细规划,批复后作为规划许可的依据”的相关规定。为完善老**公立学前教育设施布局,****政府同意,******局于2025年10月组织编制了《**县LCQ-B-05-06地块实施性详细规划》,作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规划于2025年11月通过专家评审。
现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县LCQ-B-05-06地块实施性详细规划》规划事项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1、图则仅为示意表达,方案以最后审批为主;
2、如对以下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日三十******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发送至邮箱glghgl@163.com。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2月11日
监督电话:0352-****369
公示内容见后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