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城市广告位10年经营权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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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其他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挂牌价:5173.85万元 保证金:50.0万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6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其他基本概况
标的名称:**县城市广告位10年经营权
标的基本情况:**县城市广告位10年经营权,起拍价5173.85万元,保证金50万元.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1月25T日 至 2025年12月22T日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简介

一、标的内容 单位:万元

序号

标 的 物 名 称

起拍价

保证金

1

******执法局**5435个广告位10年经营权(包括:道路指示牌广告、公交站台广告、LED电子屏广告、灯箱广告、立柱广告等5大类型)

5173.85

50

备注:1、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2、看样电话:180****2756(唐)

3、看样时间:2025年12月22日

4、网上竞价时间:2025年12月23日9:00

二、相应说明

1、受让人资格条件:①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②企业注册资金应在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2、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允许挂靠、转包、分包经营权;

3、经营期限为10年,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县**范围内5435个广告位,涵盖道路指示牌广告、公交站台广告、LED电子屏广告、立柱广告等4大类型,具体分布于**大道、建设大道、舜皇大道等城****广场、****广场等公共区域。所有广告位均为国有公共**附属设施,****人民政府,无抵押、查封等权利负担,现状出让。

4、标的移交。竞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接交手续,标的均按现状(按现场实物为准)移交。竞得人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退货,因标的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概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标的移交后的所有事项,概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标的移交后的维护、管理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

5、成交后,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及广告位的起始日期按《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执行。

成交价款交入以下账户:

①户名:****中心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②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③账号:5833 5735 7849

6、拍卖佣金。本次拍卖标的,竞****公司支付22万元拍卖佣金,于成交之日当日内付清。

佣金交入以下账户:

①户名:永****公司

②开户行:建行**红太阳支行

③账号:4300 1530 0710 5250 2677

7、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规定比例计算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交纳。由竞得人于成交之日5日内付清,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进入微信小程序搜索“**非税”自行缴纳。

8、特别说明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投放、维护保养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投放公益广告,对公益广告内容进行审核;

(3)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经营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5)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标的,确保标的权利无争议;

(6)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广告投放所需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协调支持(****位周边纠纷等);

(8)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经营期限内,享有标的的合法使用权及广告投放经营权;

(2)乙方有权自主选择广告客户及广告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

(3)乙方有权在不改变标的主体结构、不影响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对广告位进行翻新、改造和建设(需提前30日向甲方提交方案,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5)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投放违法违规广告,广告内容需真实、合法、健康;

(6)按本合同约定投放公益广告,每年公益广告投放时长不少于30天,其中**性重大主题公益广告不少于20天,地方性公益广告不少于25天,投放计划需提前报甲方备案,接受甲方审核;

(7)负责标的的日常维护、清洁、维修及安全检测,每年不少于2次全面安全检测,每3年完成一次整体翻新,确保广告设施完好、安全,承担相关费用;

(8)不得将标的经营权挂靠、转包、分包给第三方,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用途;

(9)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及相关税费;

(10)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落实;

(11)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侵权纠纷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9、交易条件:

⑴竞得人为项目运营责任主体,竞得人应根据所有适用法律、规范以及《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要求,组织项目运营,并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等。

⑵竞得人经营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经营期间所需的全部资金、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竞得人自行解决,一切债权债务由竞得人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⑶竞得人经营必须遵守国家相****政府政策,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责任、环保责任、防灾防火责任、维护保养责任及社会周边关系的处理等事宜均由竞得人负责,并自行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4)在经营期内,如需办理相关证照,竞得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5)竞得人在经营期内,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并缴纳税金,自觉接受转让方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6)本次转让标的依其现状(包括显性和隐性瑕疵)进行网上拍卖,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情况及现场交付实物时现状为准。资料如有未涉及到的部分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咨询,如有疑问必须在报名之前书面向转让方提出。竞买人应在标的展示期内充分了解、察看、查询标的显性和隐性瑕疵。未实地察看了解情况的竞买人不要盲目参与竞买,由于不了解情况而参加竞买的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己承担,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即视为竞买人对转让资料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全部接受,自愿承担投资风险及法律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示认可该等级价位,不得反悔。

(7)转让方因不确定的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暂停或终止网上拍卖,竞买人应退出竞买,转让方、我公司、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8)所有文书资料中,涉及到该标的面积数据、平面图、测绘图及有关情况的介绍,只是一般性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担保,具体情况以标的现状为准。

(9)我公司在本次转让文件中提供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若与标的物现状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物现状为准,竞买人不得提出异议。

(10)以上条件竞买人应严格遵守,否则转让人可依法终止经营权协议,收回本次转让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竞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负责赔偿,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1、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必须熟知《交易须知》、《拍卖规则》,并遵守所有条款,否则转让方可单方面终止资产转让合同,收回本次转让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2、该资产处置价款属于不含税价款,在竞得人将全部款项支付到位后,委托人向竞得人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不提供税务发票。

13、拍卖业务咨询电话:191****3456


交易条件

⑴竞得人为项目运营责任主体,竞得人应根据所有适用法律、规范以及《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要求,组织项目运营,并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等。

⑵竞得人经营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经营期间所需的全部资金、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竞得人自行解决,一切债权债务由竞得人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⑶竞得人经营必须遵守国家相****政府政策,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责任、环保责任、防灾防火责任、维护保养责任及社会周边关系的处理等事宜均由竞得人负责,并自行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4)在经营期内,如需办理相关证照,竞得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5)竞得人在经营期内,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并缴纳税金,自觉接受转让方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6)本次转让标的依其现状(包括显性和隐性瑕疵)进行网上拍卖,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情况及现场交付实物时现状为准。资料如有未涉及到的部分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咨询,如有疑问必须在报名之前书面向转让方提出。竞买人应在标的展示期内充分了解、察看、查询标的显性和隐性瑕疵。未实地察看了解情况的竞买人不要盲目参与竞买,由于不了解情况而参加竞买的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己承担,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即视为竞买人对转让资料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全部接受,自愿承担投资风险及法律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示认可该等级价位,不得反悔。

(7)转让方因不确定的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暂停或终止网上拍卖,竞买人应退出竞买,转让方、我公司、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8)所有文书资料中,涉及到该标的面积数据、平面图、测绘图及有关情况的介绍,只是一般性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担保,具体情况以标的现状为准。

(9)我公司在本次转让文件中提供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若与标的物现状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物现状为准,竞买人不得提出异议。

(10)以上条件竞买人应严格遵守,否则转让人可依法终止经营权协议,收回本次转让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竞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负责赔偿,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1、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必须熟知《交易须知》、《拍卖规则》,并遵守所有条款,否则转让方可单方面终止资产转让合同,收回本次转让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2、该资产处置价款属于不含税价款,在竞得人将全部款项支付到位后,委托人向竞得人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不提供税务发票。


交易信息
交易编号:****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12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拍卖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6时30分00秒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起始价:5173.85万元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增价幅度:10.0万元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确定竞得人规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网络拍卖系统参与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立最终买受人。
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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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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