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5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第五批)项目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2025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第五批)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该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第六标段受到相关单位质疑,经过对质疑事项的查证,被质疑中标人不符合相关要求,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我单位于2025年11月25日再次组织第六标段的定标会议,重新确定中标人,现对中标结果进行变更,公示如下:
| 标段编号 | ****-06 | ||
| 中 标 人 | **** | ||
| 中标报价(元) | ****370.72 |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 量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刘宇 | 身份证号码 | 411**********2834 |
| 执业资格证书 | 建造师 | 执业证书编号 | 豫241****25652 |
| 其他内容 | / | ||
3、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5日
三、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 | 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 | 六标段:40433.71元 |
四、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发布媒介 |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 |
| 中标公告期限 | 3日 |
五、其他补充事宜
| 异议受理期限 | 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 |
| 所需资料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
六、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异议受理)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人民路与中华路交叉口 联系人:柳晓光 联系方式:0371-****5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8 楼 联系人:任凯 联系方式:186****2619 |
| 招标监督部门(投诉受理) | 监督单位:****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4176 地址:**市华夏国际8楼 |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