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新郑市2025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第五批)项目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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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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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5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第五批)项目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2025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第五批)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该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第六标段受到相关单位质疑,经过对质疑事项的查证,被质疑中标人不符合相关要求,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我单位于2025年11月25日再次组织第六标段的定标会议,重新确定中标人,现对中标结果进行变更,公示如下:

标段编号

****-06

中 标 人

****

中标报价(元)

****370.72

工期

60日历天

质 量

合格

项目负责人

刘宇

身份证号码

411**********2834

执业资格证书

建造师

执业证书编号

豫241****25652

其他内容

/

3、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5日

三、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

六标段:40433.71元

四、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发布媒介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

中标公告期限

3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异议受理期限

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

所需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六、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异议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人民路与中华路交叉口

联系人:柳晓光

联系方式:0371-****5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8 楼

联系人:任凯

联系方式:186****2619

招标监督部门(投诉受理)

监督单位:****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4176

地址:**市华夏国际8楼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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