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廿里镇共富产业园项目设计,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人为****,于2025年11月24日09时30分00秒在******交易中心(**东路268号)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委员会评定,**科峰工程****公司、**海宏****公司、**传承博华****公司为中标候选人(以上排名不分先后)。质量要求均为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一、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 **科峰工程****公司 | ****000 | 35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以方案文本形式报送招标人。方案审批通过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以文本形式报送招标人及行政主管部门,并按招标人、****管理部门的意见,完善初步设计,直到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或审查;初步设计通过批复或审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图纸审查,直至审查合格)。 |
| **海宏****公司 | ****000 | |
| **传承博华****公司 | ****000 |
二、中标候选人业绩
| 单位名称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标结果 |
| **科峰工程****公司(企业业绩) | 年产 5 万吨塑料市政(燃气、电力、给水、排水、消防)管道、铜覆塑复合管生产线建设项目 | ****公司 | 面积:39719.24㎡ 合同签订时间:2021.****.15 类型:工业厂房 | 合同、图审报告 | 通过 |
| **科峰工程****公司(企业业绩) | 东案乡农业特色****中心项目设计 | ****政府 | 面积:26000㎡ 合同签订时间:2022.5.18 类型:工业厂房 | 合同、图审报告 | 通过 |
| **科峰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业绩) | ******经营中心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 ****中心 | 面积:14394.99㎡ 合同签订时间:2023.8.30 类型:工业厂房 | 合同、图审报告、业主证明 | 通过 |
| **海宏****公司(企业业绩) | 浙****公司年产35万吨环保型装饰材料、食品包装材料基材项目(二期)-9#造纸车间、连廊二 | 浙****公司 | 面积13821.37㎡;合同签订时间:2020.****.22 类型:工业厂房 | 合同、图审报告 | 通过 |
| **海宏****公司(企业业绩) | 年产10万吨高档纸基材料技改项目-联合车间4#,PM29,PM30造纸车间+连廊 | ****公司 | 面积:25387.15㎡;合同签定时间:2022.3.16; 类型:工业厂房 | 合同、图审报告 | 通过 |
| **海宏****公司(企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公司造纸污泥**化利用项目——特种工业基材联合生产车间 | ******公司 | 面积:28516.68㎡;合同签订时间:2024.4.7; 类型:工业厂房 | 合同、图审报告 | 通过 |
| **传承博华****公司(企业业绩) | 年产500万件防护产品和500万件高分子材料医疗器械建设项目 | ******公司 | 面积:20229.53 ㎡ 合同签订时间: 2023.3.31 类型:工业厂房 | 合同、图审报告 | 通过 |
| **传承博华****公司(企项目负责人业绩) | 四驱车分动箱及玻璃器皿设备用****基地 | ****集团有限公司 | 面积:16824.62㎡ 合同签订时间:2025.8.30 类型:工业厂房 | 合同、图审报告 | 通过 |
三、从业人员情况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 负责人 | 证书及证号 | 项目组成员 | 职称 | 项目组 成员 | 职称 |
| **科峰工程****公司 | 宣婷 | 一级注册建筑师 202****3886 | 李艳秋 | 高级工程师G****240505 | 汪丽燕 | 高级工程师G****388765 |
| **海宏****公司 | 王叶弘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3945 | 宁科科 | 高级工程师G****409705 | 舒敏 | 高级工程师G****385821 |
| **传承博华****公司 | 常松涛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0876 | 常松涛 | 高级工程师G****337127 | 王金献 | 高级工程师G****285136 |
四、被否决的投标文件(无效标、废标等)
| 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 / | / |
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8日。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同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人:****(盖章)
2025年11月25日
投诉受理:**市****建设局
电话:0570-****661
地址:**市**区仙岩路32号
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先向****公司)书面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