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地信智慧城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下渚湖站道路项目设计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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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干山高新区地信智慧城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下渚湖站道路项目设计

**莫干山高新区地信智慧城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下渚湖站道路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莫干山高新区地信智慧城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 已由 ****改革局以关于同意**莫干山高新区地信智慧城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德发改高基研【2025】2号 批准建设,****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业主为 **莫****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 ****,委托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省**市**县 。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45083万元,其中本次设计项目**工程估算价约6000万元 。

2.3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峙山路以南,下渚湖站以北,包含上渚山**延(长约470m,宽46m)、**站房配套道路(长约400m,宽39m)两条道路,规划为城市主干道,同时实施建设雨污水管,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其中排水工程管径部分最大为1.5米)、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标志标线、智能交通、电力排管及相关附属设施,并考虑与相关道路的衔接改造 。

2.4招标范围:**莫干山高新区地信智慧城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下渚湖站道路项目的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造价控制、设计变更修改等以及本项目开始直至本项目交付使用的所有图纸以及施工阶段的设计交底、现场技术服务、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相关报建配合、后续施工过程的现场技术指导服务、竣工验收等服务和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单位(勘察、报批)的技术衔接、配合等。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周期25日历天 。

2.6****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3.2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的复印件□中标通知的书复印件。

注:1.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中必须反映与评标项相对应的内容,如不能体现项目规模的,须原项目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资格业绩是否作为类似项目业绩得分: □是 □否;

投标人资格业绩是否作为项目负责人资格和业绩得分: □是 □否。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且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双方分工内容(本项目不接受单资质联合体,即不同资质的工作内容必须由对应资质的各联合体成员分别承担) 。

□3.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且应是投标人本企业正式员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7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 。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市**县公共**交易系统(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439,已注册用户登录网址:http://dqggzy.****.cn:81/TPBidder/memberLogin;CA锁办理地址:http://www.****.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33,咨询电话:****878198)。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市**县公共**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标书代写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2 月 17 日 9 时 30分 (**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县**街 169 号二楼(204)开标室(投标人应在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技术标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现场技术标投标文件随交随走,无需参加现场开标。标书代写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2 月 17 日 9 时 30 分(**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县公共**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县公共**交易系统—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 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指除技术标以外的投标文件部分),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建设局

地 址:**县武康街道**街118号

邮政编码:313200

电 话:0572-****859

投诉受理部门:****建设局

地 址:**县武康街道**街118号

邮政编码:313200

电 话:0572-****859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街道曲园南路707号2幢803室 地 址:**县**街道科源路11号国遥大厦2幢901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 系 人:王新亚(项目负责人)、冯彩霞

电 话: / 电 话: 0572-****893

邮 箱: / 邮 箱: /

2025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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