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5003
专业领域:其他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评标结果排序及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直播机系统更换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自发布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开评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
五、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701929.67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676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695000.00元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详见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集团公司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方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七、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八、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1****2760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省**市**区龙昆南路146号**商务大厦207室
邮政编码:570100
联 系 人:殷工、杜工 联系电话:189****6900、133****9485
传 真:0551-****0140
电子信箱:****@ah-inter.com
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国兴大道支行
账 号:460********700000166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某单位
联 系 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139****6761
联系地址:**省**市
投诉受理部门:某单位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77****8768
联系地址:**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