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医共体建设暨防控体系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0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大道北56****环境局**分局,邮编:524400
联系电话:0759-****9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市医共体建设暨防控体系能力提升工程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十八米街东侧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市医共体建设暨防控体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代码:********中心、**市**三中旧址,同****卫生院、****卫生院等2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项目按分期模式推进设计及建设工作,本项目为其****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境局**分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