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智能管控系统软硬件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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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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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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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25 16:56:16 截止时间:2025-12-16标书代写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5084

项目编号:****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本项目招标人为某部,现委托****,对本项目组织招标。

1.1 招标内容
1.1.1 项目名称:设备智能管控系统软硬件配套项目
1.1.2 项目编号:****
1.1.3 竞争方式:公开招标
1.1.4 项目概要情况:
(1)项目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选取1家中标人。采购内容为支撑设备智能管控系统(自研)运行的软硬件环境,主要包含:应用服务器、服务器机柜、台式机、显示器、国产杀毒软件、国产数据库管理系统、手持打印机、网络交换机、网络防火墙、系统授权、AP设备、网线及相关耗材等。
(2)最高限价:人民币68万元。
(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具备交付条件。
(4)服务地点:**省**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3年。

说明: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招标内容和数量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1.2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3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1.5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1.2.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2 项目实施要求
1.2.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的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事)业单位(外资含港、澳、台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或具有港澳台、境外永久居留权。
1.2.2.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2.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2.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不得处于军委、军兵种装****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

说明: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4.1 领取时间

2025年11月25日起到2025年12月3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地点

**省**市**区武兴路343****中心B座10层1001(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

1.4.3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600元/包(售后不退)。

1.4.4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委员会判**论为准。

1.5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5.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 保密协议;
1.5.4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5.5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报表字迹应清晰可辨识)或2025年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事业单位或军内单位可出具年度财务报表;
1.5.6 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于缴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个税不予认可。 标书代写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标书代写
1.6.1 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标书代写

**省**市**区武兴路343****中心B座10层1001(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6.3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6.4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省**市**区武兴路343****中心B座10层1001(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7 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1.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1****6773

监 督 人:何先生 监督电话:153****9688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省**市**区武兴路343****中心B座10层1001

联 系 人:哈 搏、张文轩、金亚雄

联系电话:132****1239、187****8377、189****2182

电子信箱:****@ah-inter.com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某部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31****6773

地址:**省**市

投诉受理部门:某部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66****1026

地址:**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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