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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1-25
| 项目名称 | ********收费站交流测23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G1815潍日高****收费站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3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宁 |
| 联系人 | 牛健 | 联系电话 | 150****6737 |
| 项目投资(万元) | 110 | 环保投资(万元) | 2.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9-03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收费站交流测23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市**市G1815潍日高****收费站内,****收费站内车位,安装车棚光伏645Wp光伏组件426块,配置110kW逆变器1台和60kW逆变器2台;配置储能231kW/462kWh,接入服务区1台630kVA箱变,项目采用自发自用(比例大于50%),余电上网。主要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接入电压等级为380V。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均发电量约26.58万度。我公司承诺项目建设场址权属合法、无争议;项目资金自筹,****政府资本金注入。项目须在确保安全、质量、和消纳的前提下稳妥实施。所填报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报、瞒报、谎报,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清洗光伏组件的废水采取自然流淌的措施后通过地面导水槽排放至绿化区域内 | ||
| 承诺:**** 李宁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宁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5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