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西**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 | 500,000.00元 | 90.56 |
合同包1(统筹城乡优化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体系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其他服务 | 统筹城乡优化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体系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 提供统筹城乡优化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体系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 组织开展**市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础及需求摸排,科学研判从2025年至2030年未来5年的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等养老服务需求结构和服务能力短板,****中心**、城乡结合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布局,明确“十五五”时期本地市养老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找准问题等。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服务。 | 在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法律风险均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有权动用未支付的服务费进行先行垫付。 |
罗**(采购人代表)、杨守群、李亚玲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按上述收取标准计算后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2)收款单位:****; (3)开户行:****银行****公司**第一支行; (4)银行账号:5100 1416 1080 5091 2708 ; (5)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6)代理服务费交纳完成后,可按照以下温馨提示开具发票:供应商发送申请信息至****@qq.com邮箱,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原申请开票邮箱。(邮件名称:申请开具发票金额XX元;邮件内容需明确:项目名称、付款截图、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专票需提供邮寄收件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号:510********200008010[2025]00508;
2、本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附件;
3、监督管理部门:****政府****管理科,联系电话:0830-****871;0830-****562;
4、****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
5、****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6、成交人联系人:兰花 (139****8566)
名称:****
地址:**市**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12号(原110大厦)
联系方式:0830-****352
名称:****
地址:****中心7号楼904室
联系方式:0830-****070
项目联系人:朱丹、任松华
电话:08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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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