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常州院危险品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院危险品运输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院危险品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技术文件》

2025.12

(1)★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

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证照合****公司合法授

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

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反馈时请提供材料!!!

(2)★资质要求

具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范围为危险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第三类,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危险品运输服务验收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业绩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 车辆要求

1.1自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低于10台(不包含槽罐车,因运输内容不涉及),车辆需符合相关要求:需提供行驶证、营运证,且车辆所有人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一致,车辆技术等级应为一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1.2车辆安全性能、技术性能良好、年检合格,使用年限不超过7年。

1.3单车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商业保险(提供当期有效保险单)。

1.4危化品运输车辆应配备车载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监控设备(提供相关安装合同、照片)。

1.5 车辆应按相关规定要求,配置和张贴警示标志,配备灭火器(承诺即可)。

(6)★人员要求:

1、自有驾驶人员至少10人及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备对应车型准驾的有效驾驶证,尽可能做到专车专人,且驾驶人员均需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驾龄5年(周年)以上,并提供证明文件。

2、自有押运人员至少10人及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并提供证明文件。

3、投标时提供以上人员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

(7)★场地要求

自有停车场地或租借三年以上使用权,且与经营范围、****停车场。投标时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

(8)★信誉要求:

A、****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3年(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

3.****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应答人在《****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应答人应在****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7.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8.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公司

****中心

联系人:王红红

电话:0519-****9392

邮箱:wanghh31@cnooc.****.cn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附件下载2标书代写
附件下载3标书代写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