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1号令)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委托评审机制,推进我州节能评审工作有序高效展开,我委决定面向社会遴选节能评审服务机构,通过公开比选择优选取具备相应资质、技术能力强、信用良好、业绩丰富且报价合理的三方评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诚信、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集中评选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对象
从事节能评审领域的企业、机构。
三、服务年限
2026-2028年。
四、遴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在****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材料申报。满足条件的节能评审机构自主报名,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加盖公章并密封的申报材料。标书代写
(三)组织评选。州发展改革委将对评审机构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对提供材料真实、齐全的机构,纳入复选名单。进入复选名单的机构,组织开展综合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并根据评分情况,选取3家机构拟作为我委2026-2028年节能评审机构。
(四)结果公示。将我州2026-2028年节能报告评审机构遴选结果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节能技术咨询”“项目节能评审”等相关内容。
3.技术团队。报名机构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节能、环保、能源等相关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专职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满足6人以上配备。
4.具备节能审查能力。具有节能报告编制和项目节能审查履约经验及业绩。
5.信用状况。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需封存并盖骑缝章),同时提供电子版光盘(报名资料扫描件)。
(三)报名地点(邮寄地址)
单位名称:****(环资科)。
单位地址:**省**南州**市**路18号。
联系电话:0859-****710
(四)报名时间
报名材料投递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5日。
(五)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书(要求列名目录及页码,详见附件1)。
2.报名材料清单。根据评审机构报名材料清单提供(随报名申请书装订成册,详见附件2)。
请各有意向参与评选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报名材料,如发现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等影响单位信用的情况,我委将记录在案,并取消该单位的评选资格,同时入黑名单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委托方式。对已经确定的评审机构进行随机排队,确定先后顺序,州发展改革委将按顺序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项目评审委托。如评审机构不接受该次委托,应当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向州发展改革委提交不接受委托的书面说明,该机构随即排到顺序末尾再依次轮转。
(二)评审费用拨付方式。节能报告评审费用每年结算一次,节能评审机构因自身原因延迟提交节能评审意见报告书,每发生一次,扣减节能评审费用的15%;评审意见的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委托要求,每发生一次,州发展改革委责令其修改完善评审意见,并扣减节能评审费用的30%;3次被扣减节能费用的机构将取消其委托评审资格。
(三)评审机构库管理。备选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进入备选机构库的机构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认真完成委托项目节能评审工作,认真编制完成客观、规范的评审意见。评审机构对评审意见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如节能评审机构因自身原因既不出具不接受委托的书面说明,又延迟提交节能评审意见,视为自动放弃承担评审资格,州发展改革委将该机构从评审机构清单移出。节能评审机构延迟提交节能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的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委托要求,发生3次以上则取消其委托评审资格,从评审机构清单移出。发现评审机构存在弄虚作假、泄露评审信息、出具虚假评审意见,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等情形的,经核实后,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视情况追究其相应责任。被取消评审资格评审机构纳入黑名单库进行管理,不得再参与**南州节能评审、能效诊断相关节能咨询服务业务报名。
联系人:沈艺秀、杨秀男
联系电话:0859-****710
附件:1.**南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委托评审机构报名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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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