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单一招标项目。
1.1.1项目概况:****2025年****学院智慧校园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
1.1.2采购内容:完成****学院智慧校园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平台采购。
采购一套微服务架构技术底座系统平台、一套服务治理与服务中台系统平台、一套数据治理与数据中台系统平台、一套智慧管理建设系统平台、一套数据应用服务系统平台、一套智慧决策与数据可视化系统平台,及其配套服务。
本期项目建设所有业****学校现有数据中台数据接口保持一致或兼容,****学校现有数据中台进行数据交互,****学校数据中台推送《职业院校数字基座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中与所建业务系统相关的数据集,实现业务数据的自动收集、集中存储、统一处理。本期项目建设所有业****学校现有智慧校园平台均能实现无缝对接且无额外费用,实现统一管理、数据共享、统一认证,且无额外接口费用。同时支持功能模块的二次定制开发。
1.1.3预估规模:总金额不含税353.10万元(含税396.38万元),其中税率为6%的部分:不含税37.57万元,含税39.82万元;其中税率为13%的部分:不含税315.54万元,含税356.55万元。
1.1.4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系统部署,180天内按校方要求完成定制开发内容。
1.1.5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1.6交货地点:****市。
1.1.7项目类型:货物。
1.1.8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月。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1 个。
1.3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标包1 | ****集团客户业务系统 | 项 | 2 |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所投产品)只接受原制造商或其指定唯一授权代理商的应答;如投标人为原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原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原制造商公章);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a)同一原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含)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b)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原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
2.4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类型为智慧校园建设或服务;网络工程建设或服务;网络安全建设或服务类相关业绩),业绩累计金额(合同加框架)应不少于30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之间。
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一、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②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
二、评审描述及提供资料要求
1、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
2、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3、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2)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3)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4、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投标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2.5信誉要求:满足经营状况承诺书。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信誉要求:满足《经营状况承诺书》。
2.8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未列入**移动负面行为清单(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产品类别)。
本项目不涉及
招标人:****
地 址:******区红**路1966号
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139****00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
新 疆 地 址:****市**区喀纳斯**路455号**软件园F1栋8层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尉振军、李**、李永梅、姚锐锐、邹海燕、刘丽模
电 话:139****2253
电 子 邮 件:****@139.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11.1鉴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各单位应仔细阅读资格条件并对自己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11.2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唯一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