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溪河流域**县段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一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芝溪河流域**县段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改革局关于芝溪河流域**县段综合治理项目招标核准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业主自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县
2.2建设规模:污水管网及生态取水口建设。
2.3项目总投资:10230 万元
2.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标段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中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 1 个标段。标段建设内容包含:污水管网及生态取水口建设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标书代写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1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 **市)(网址: http://www.****.com )—“登录”—“ **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报名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公共**交易平台
(**省﹒ **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建设局
联系电话:0825-****692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县**镇映月街138号2楼
邮 编: 629100
联 系 人: 李伟
电 话: 0825-****52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区光华北三路98号15栋16层1601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胡老师
项目负责人: 胡老师
电 话: 028-****775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 年 11 月 25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 1 | 芝溪河流域**县段综合治理项目-施工-1 | SNJY(2025)0877-2-1 | 商务标 | (**)芝溪河流域**县段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ZBS |
| 2 | 芝溪河流域**县段综合治理项目-施工-1 | SNJY(2025)0877-2-1 | 技术标 | (招标)施工技术.Z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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