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合实验区郑港储2025-429号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11-25 18:33 至 2025-12-10 18:33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市 | 地块面积(m2) | 18335.54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文化设施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相州街以东、洞庭湖路以南 | |||
| 经度 | 113.858600 | 纬度 | 34.57623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0-26 至 2025-11-2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罗超 | 单位联系电话 | 183****8191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罗超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3****8191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李致远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0****699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航空港区迎宾**侧4号楼1-3层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工作主要进行了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 通过资料收集可知:调查地块历****办事处陡沟村、****办事处小河刘村的集体土地,在2012年之前一直作为农用地使用,主要种植结构主要为玉米、小麦、枣树等,无长期使用较难降解的农药历史,地块分别在2011年和2012年征收,征收后为国有土地。在2013年-2014年****农贸市场,**区域的水井房已废弃,2015年时期地块中****驾校,经营时间为(2015年-2021年);****收购站经营时间为(2015年-2021年),到2018年至2022年时期,****农贸市场拆除后,****广场二期工地项目部以及建材堆放处,****驾校****回收站拆除后为空地后进行清表,清表后的堆土堆至西部区域,2023年至今地块内除****广场二期项目部,剩余区域为附近村民开垦种菜。综合判断,历史上及现在均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无工业固废和工业废水等污染物排放情况。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堆场使用,因此地块内无确定的污染源。 现场踏勘结果表明:目前整个地块四周设有围挡,项目地块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地块内西部区域大量的堆土(堆土来源为历史清表土),堆积成山,高度约3-4m,杂草丛生,高低起伏,地块中部区域附近村民开垦种菜,东部区域有围挡,****广场二期项目部,东**区域停放附近居民车辆及杂物,地面水泥硬化,散落建筑垃圾。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无污染与腐蚀痕迹,土壤无异常颜色或气味。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储存、转运、处置,无工业废水输送管线及处理设施、渗坑渗井;无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堆存及填埋;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调查地块周边1km内主要为住宅小区、学校、公园。地块周边****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及活动,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 通过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历史及现在未进行过工业活动、规模化养殖、 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曾作为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堆场使用,无工业废 水等污染物排放,不涉及可能产生污染的村办小作坊、外来污染土壤转运至本地 块等其他可能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情形。地块周边 1km 范围历史上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调查地块及相邻四周未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故。 经过对调查地块相关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并对上述资料进行一 致性分析,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且调查地 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本次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 受,可满足规划用地的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次调查仅需开展第一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根据相应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合实验区郑港储2025-429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