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精康融合技术指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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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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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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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00-2025-02749号

三、项目名称

**市****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大道附53号宏鑫世久C区2幢1单元7层1-701号

中标(成交)金额:83.4365(万元)

综合评分法:91.14(分)

服务类

名称:**市****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竣工验收完毕

项目经理:刘航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07465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建国,程希,高泉松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11-25

2、评审地点:****(**市**区新港大道16号六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约定,本次采购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标准执行,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收费金额:0.8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质疑,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或线上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word版本),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新港大道65号

联系方式:高先生 0713-****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新港大道16号一楼

联系方式:0713-****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713-****606

十一、其他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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