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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加工设备和设施采购项目答疑回复2
1、06标包项中"1600型日杂破碎机"分项和"废塑料生产材质机(含附属配套设施)"分项,不允许联合体中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的要求不合理,在国内外市场目前没有供应商同时生产制作以上两项里面的所有产品,此招投标条件无供应商可以满足。 是否更正为不允许联合体中标、不允许转包;但允许分包
回复:本项目已于2025年11月25日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其中06标包修改为允许分包,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同步修改,其中投标文件格式“十一、其他资料”仅适用于01-05标包,06标包无需提供。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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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