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分水亭镇人民政府2025年固始县分水亭镇王家寨村粮食烘干房和仓储房建设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县分水亭镇王家寨村粮食烘干房和仓储房建设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粮食烘干房及仓储房钢结构工程、墙地面装饰工程、围墙工程、场区坑塘清淤回填工程、场区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室外高压变电设备 **** ****社区秀水尚街 3,105,000.00
原中标人******公司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采购人确定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成交金额:****000.00元,评审总得分为87.67分。
3、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5日17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更正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更正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参照《****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并参照市场计取。
收费金额:33050.00元。
3、其他事项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分水亭镇
联系人:岳春晖
联系方式:135****2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县白店乡白店新街79号
联系人:陈俭凤
联系方式:138****1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俭凤
联系方式:138****1373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