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中医医院电梯维护保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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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电梯维护保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公告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 年12月 01日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电梯维护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95万元人民币

项目需求:****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期限:3年。(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资质证书以上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修理)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https://www.****.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③“信用**”网(http://credit.****.cn/);

④“信用**”网(https://www.****.cn/);

⑤“信用**”网(http://www.****.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02:00至05: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有意愿报名的供应商请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等企业信息填写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上(报名表:附件1),将报名表和资格要求文件发送到****邮箱(****@qq.com)。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发至潜在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信息表”中的电子邮箱。潜在供应商承担由于“供应商信息表”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导致不能接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风险。

获取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10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 月01 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开标室。 标书代写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12月01日**时间上午09:30-10:0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 12月 01日**时间上午10:00标书代写

3.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开标室。标书代写

(二)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标书代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路3043号

联系方式:0516-****9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美的翰城商业综合楼号楼1-2106-2

联系方式:181****3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181****3168

****

2025年11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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