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溪佳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选钾、钠长石矿2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辽宁-本溪-本溪满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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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环境局关于****年选钾、钠长石矿2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5-11-25 成文日期: 2025-11-25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环境局关于****年选钾、钠长石矿2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5 09:01:29

发布时间:2025-11-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3856

传 真:024-****3769

通讯地址:****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年选钾、钠长石矿20万吨建设项目

**满族自治县**关镇道东

****

**绿****公司

项目位于**满族自治县**关镇道东(曾用名******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厂区占地面积26667m2,总建筑面积4740m2。该项目于2019年12月26日取得了****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公司年产20万吨高精镁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本环建字[2019]55号),拟分期建设2条10万吨/年高精镁粉生产线,现于2020年完成一期建设,并取得了固定源排污登证(编号:****0521MA0YXFTH25001W),但仅进行设备调试,未投产运营。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主要利用原有厂区、厂房及工艺设备,外购钾、钠长石矿进行磁选、浮选,建设1条20万吨/年钾、钠长石矿选矿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破碎车间(70m2)、球磨车间(200m2)、成品过滤车间(260m2)、浮选车间(600m2)、**池(110m3)、浓密池(520m3)和沉淀池(383m3、582m3、348m3),**1#(300m2)和2#(300m2)磁选车间。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占总投资的3.27%。

施工期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1.8米连续、密闭的硬质围挡,车行道路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物料堆存采用防尘布苫盖,定期洒水抑尘,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含沙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施工工序及场地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原料库、成品库、各产尘设备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各厂房之间通过封闭式输送廊道连接;原料库、破碎车间、成品库分别设置1套喷淋降尘装置;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厂内设置运输车辆轮胎清洗平台,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苫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浓密池上清液、脱泥斗、过滤工序和压滤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容积分别为383m3、582m3、348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1#磁选车间和2#磁选车间分别设置一座容积为100m3的事故池。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等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要求。

运营期收尘灰收集后全部作为原料返回生产工序重复利用,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尾矿(成分为铁粉)、沉淀池产生的泥渣,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点(50m2),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工具库、事故池、循环水池、浓密池和危废贮存点作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10-7cm/s的黏土层);各生产车间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10-7cm/s);厂区地面硬化,做简单的防渗处理。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废润滑油和柴油,废润滑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柴油储存于工具库(20m2)。 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职工培训,派专人定期对危废贮存点进行巡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公众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取得公众对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本项目引发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妥善解决。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