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点:**广川大街309号
联系电话:0318-****057 传真:0318-****99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新上橡塑制品生产项目 | ******开发区景州工业园 | **** | ******公司 | 拟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开发区景州工业园,项目总投资5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2.83%。项目租赁******公司闲置车间进行建设,新购置硫化机、开炼机、注塑机等共计 23 台。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橡塑零件5万件。****改革局已备案(景发改备〔2025〕77号),**土地部门出具了土地证明(冀〔2025〕**不动产权第****068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选址意见。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园区规划。经研究,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做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环境管理的依据。 | 废气主要措施:开炼、硫化、注塑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密闭、加强管理,提高有组织收集效率使其达标排放。 废水主要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主要措施: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消声、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主要措施: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橡塑边角料、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油桶、生活垃圾。废包装袋、橡塑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以上措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