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关于作出沅江市南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省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湖南-益阳-沅江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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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 关于作出****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省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分局 发文日期:2025-11-2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5日我局对****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省级)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25日~1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7-****885****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通讯地址:******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1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省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环评表〔2025〕15号

2025.****.25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关于《****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省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分局

2025年11月25日

益环评表〔2025〕15号

****

关于《****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省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沅****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省级)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批复的报告、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南洞庭芦苇场,项目总投资226.0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骨干输配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衬砌管**村渠道1(长380m)、衬砌管**村渠道2(长420m)、衬砌大码头四组支渠(长150m)。(2)管理设施:****中心围墙改造。

****水利局于2023年11月30日下发了《关于**市****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的批复》(沅水函〔2023〕11号),同意项目实施。工程于2024年1月底开工,2024年3月26日竣工,2024年12月15日申请完工验收,2024年12月22日正式通过工程完工验收。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和**市新湾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根据******公司编制的环评报告表的分析结论。****水利局申请补办环评的报告和谢春和副市长意见,参照《**省****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该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南洞庭灌区灌溉能力,美化了当地环境,同时还减少了渠道沿岸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促进生态环境的健康、持续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省级)补办环评手续。

二、你单位在后期维护运营过程中,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

(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完善临时占地区、植被扰动区植被恢复或复垦情况;切实保护灌区水生、陆生生物的安全,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临时占地等区域周边生态环境恢复状况良好。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渠道周边施工道路的环境管理,确保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不降低周边地表水的水质,确保周边地表水水质良好。

(五)落实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良好。

(六)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确保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出现固废随意丢弃及固废污染环境事件发生。

三、项目实施完成后,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做好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加强管控,最大限度降低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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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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