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医院超高清电子鼻咽喉镜等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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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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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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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清电子鼻咽喉镜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超高清电子鼻咽喉镜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超高清电子鼻咽喉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付款方式。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乙方为甲方超高清电子鼻咽喉镜等设备项目(项目编号:****)采购项目中标单位,并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KDYYSB****005)。为完成甲方专项债指标,现经双方**协商,就原合同付款方式条款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1.原合同第四条第2款、第3款:2、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收到乙方提供的与设备制造商签订的与原合同条款一致的维保合同或原厂维保承诺函,并收到乙方提供的合规性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财政资金下达并收到乙方提供的合规性发票后,2026年支付尾款(即合同总价的20%);
变更为:
1.2、超高清电子鼻咽喉镜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收到乙方提供的与设备制造商签订的与原合同条款一致的维保合同或原厂维保承诺函,并收到乙方提供的合规性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电子频闪喉镜系统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收到乙方提供的与设备制造商签订的与原合同条款一致的维保合同或原厂维保承诺函,并收到乙方提供的合规性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3、财政资金下达并收到乙方提供的合规性发票后,电子频闪喉镜系统2026年支付尾款(即合同总价的20%);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西丽镇留仙大道6019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373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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