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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省矿产**条例》有关要求,经专家组及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及综合评估,****村委会和村民代表意见,现将**县夹****公司**县木****砂石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验收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木****砂石场“矿山复绿”工程
2.治理主体:**县夹****公司
3.治理工程:建筑物拆除125m3,边坡清理63m3,场地平整13110㎡,客土2372㎡,覆土4798㎡,种植藤本植物586株,种植树木540株,播撒草籽 66kg,修建编织袋挡土墙586m,修建干砌石挡土墙57m,警示牌4块
4.验收时间:2025年11月4日
二、验收结论
专家组通过现场认真查验和质询后,形成了以下验收意见:**县木****砂石场“矿山复绿”工程质量总体合格,文档资料基本齐全,资金使用合理,专家组同意通过验收。
三、公示及监督
1.公示期: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4日(共7个工作日)。
2.意见反馈: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相关资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地址:**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政务中心2号楼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股(606)
联系电话:0854-****213
附件:**县木****砂石场“矿山复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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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