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26日
一、合同编号: ****-006-00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省渔业**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2025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省**市**区**北街2号
联系方式: ****7590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市**县****隆村****8209号
联系方式: 189****11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为****提供6060万尾大眼幼体,合同总金额为30万元。
履约要求: ★(一)亲本数量与质量。原则上应有用于繁育增殖放流苗种的亲本,亲本数量要满足放流苗种生产需要;亲本应来自该物种原产地天然水域、水产种质**保****原种场保育的原种,且来源、培育、更新记录清楚完整。确有特殊情况无法自繁自育的,必须提供苗种来源单位的亲本来源及苗种繁育情况证明,且苗种来源单位也应符合有关基本条件。 ★(二)技术保障。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组成的技术队伍;建有生产和质量控制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完整的引种、保种、生产、用药、销售、检验检疫等记录;具备水质和苗种质量检验检测基本能力,制订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三)苗种价格含运费、包装费等,并按要求投放到指定水域; ★(四)种苗来源清晰:生产苗种属于《指导意见》确定的适宜放流物种;放流苗种亲本应来自该物种原产地天然水域、水产种质******原种场保育的原种,来源、培育、更新纪录清楚完整,且为拟放流水域的原生种,非跨流域跨水系或跨海区物种;确有特殊情况无法自繁自育的,必须提供苗种来源单位的亲本来源及苗种繁育的情况证明。
履约期限: 2025年5月-6月
履约地点: 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市辽河流域**段)
七、验收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于勤水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