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说明
响应供应商不足,**响应时间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2025-2026学年度秋学期学生健康体检服务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最低成交价法
服务品目: 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检查服务/体检服务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预算: ¥53,000
项目地点: **市戴庄路1号
预计评审时间: 2025-11-29 00:00
评审地点: **市戴庄路1号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徐杰
联系人电话: 173****6826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5-11-20 00: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5-11-28 00: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根据《****小学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的通知规定经营场所及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符合《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要求; ②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③登记的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 ④至少具有2名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本次至少合计7名); ⑤至少具有10名注册护士;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⑥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中包含“健康体检”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中已登记备案“健康体检”)。 以上①-⑥项提供佐证材料,如租赁合同、场所照片、设备清单、人员执业证书、人员注册证书、健康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能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人员专业如有要求需体现专业,材料内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可辨且在有效期内。评标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认定模糊无法辨认的,则不予通过资格性检查。 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