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施自然资告字〔2025〕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局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面积 (m2) |
出让方式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起始价(万元/宗) |
增价幅度 (万元/宗/次)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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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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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G-464 |
**县甸阳镇摩苍路以南、**路以西 |
27806.00 |
拍卖出让 |
商业用地 |
40年 |
≤4 |
≤60% |
≥15% |
2503.00 |
20.00 |
500.00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5日到****(**县契丹**古镇正大门牌坊旁A10-S-07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5日到****(**县契丹**古镇正大门牌坊旁A10-S-07号)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2月1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5年12月16日15时00******局四楼会议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按宗地现状利用条件进行出让,严******局出具的规划条件进行审批建设,严禁配建别墅和私家庄园。
2.受让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0******局签订相关出让合同, 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
八、联系方式与缴纳保证金账户:
联系地址:****(**县契丹**古镇正大门牌坊旁A10-S-07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9****9168
开户单位:****管理局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开户账号:5305 0172 7436 0000 0984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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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