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单位委托****编制了《****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于2025年11月3****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下寺镇**大道323号,位于********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5°30′5.40″,北纬32°16′58.82″)。
建设性质:**。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建设净用地总面积约为0.25hm2,总建筑面积4195.56m2,基底面积699.26m2,容积率1.68,建筑密度27.97%。建筑主要为1栋教师保障性住房及相关附属工程等组成。
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47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1210.26万元,资金来源为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279万元、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省义务教育教师安身工程奖补资金及其他资金1191万元。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9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兴明;联系电话:139****3007。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083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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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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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文本.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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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水保审查意见:****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