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年产7200吨防伪、电子、****基地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7200吨防伪、电子、****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临****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投资:11000万元
建设内容:在现有水性及UV油墨项目基础上,对车间内部分化油罐、分散罐、砂磨机和配套设施进行技改,对配套管道、自动化系统等附属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利用原有储存、公辅设施,建设年产7200吨防伪、电子、****基地项目。其中防伪油墨300吨、电子油墨900吨、食品油墨6000吨,项目利用原有原料产品仓库(甲类,二级)、油墨车间(甲类,二级),不涉及**建筑。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临****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
联系人:孙峰
联系电话:178****7757
三、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信达****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网址连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反映。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