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复,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 内容分类:取水许可审批 | |
| 2025-10-11 17:59:17 | 生成日期:2025-10-11 17:59:17 | |
| 废止时间: | ||
| ****政府 | 文 号:埇水许准字〔2025〕81号 | |
| ****园区(高铁**)北部污水区域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穿越**、**、新濉河管线涉河部分建设方案的批复 | ||
****集团****公司:
你单位关于《****园区(高铁**)北部污水区域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穿越**、**、新濉河管线建设方案的函》、《宿马园区(高铁**)北部污水区域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穿越**、**、新濉河管线防洪评价报告》(简称《报告》)《宿马园区(高铁**)北部污水区域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穿越**、**、新濉河管线建设方案》(简称《方案》)及附件收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泵站配套排水压力管线约4500m,排水规模为4.5万m3/d。湿地连通管主要从湿地、****处理厂南侧围墙至2号沟,穿越**后从塘湿地西南角进入塘湿地。整体工程计划2025年10月开工,2026年4月竣工,项目工期为7个月,其中穿越河道施工安排在2025年11月—2025年12月非汛期进行,工期为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0.25个月,定向钻穿越1个月,顶管穿越0.5个月,地貌恢复0.25个月。
二、基本同意《报告》和《方案》中的建设方案。穿越河道、大沟分别为:
(一)项目湿地连通管道、电缆光纤套管及尾水补水管道管线****园区污水处理厂西侧250m,距上游**大桥约 50m,距下游泗宿高速约350m,穿越处河道桩号14+560。****中心线的夹角为37°。管线穿越**共穿越两次,第一次穿越管线为湿地连通管道及电缆光纤套管,入土点位于**右堤堤脚外150m,入土点坐标为x=****481.41、y=****5712.59,入土角为10°;出土点位于**左堤堤脚外77m ,出土角为10°,出土点坐标为x=****498.15、y=****5274.17,定向钻穿越水平长度为438m。管顶距离现状河底最小垂直距离为9.5m。电缆光纤管道入土点位于**右堤堤脚外148m ,入土点坐标为x=****481.60、y=****5707.60,入土角为10°;出土点位于左堤堤脚外75m,出土角为10°,出土点坐标为 x=****498.00、y=****5279.35,定向钻穿越水平长度为428m。第二次穿越**为尾水补水管道,入土点位于**左堤堤脚外65m,入土点坐标为x=****504.21、y=****5289.79,入土角为10°;出土点位于**右堤堤脚外61m,出土角为10°,出土点坐标为 x=****500.96、y=****5591.89,定向钻穿越水平长度为302m。管顶距离现状河底最小垂直距离为7m。管顶距离现状河底最小垂直距离为7.0m。河道排涝标准5年一遇、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水位为24.22m,流量为78.8m3/s。
(二)项目管线穿越**位于夏庙村西侧590m,距上游元瞳桥830m,距下游夏庙涵约1100m,穿越处河道桩号K35+980。****中心线的夹角为70°。入土点位于**右堤堤脚外73m,入土点坐标为 x=****092.26、y=****5456.03,入土角为10°;出土点位于左堤堤脚外76m,出土角为10°,出土点坐标为x=****372.55、y=****5440.83,定向钻穿越水平长度为281m。河槽底部管顶设计高程为11.60m,管顶距离现状河底最小垂直距离为8.02m。河道排涝标准5年一遇、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水位为24.03m,流量为126m3/s。
(三)项目管线穿越新濉河处位于谷楼子村西北侧 90m,距上游柳沟桥2700m,穿越处河道桩号K26+200。****中心线的夹角为90°。管线一次穿越新濉河右岸堤防,发射井位于距离新濉河右岸背水侧堤脚63m,坐标为x=****799.83、y=****5417.53;接受井位于新濉河右岸迎水侧堤脚22m,坐标为x=****911.60、y=****5421.46,顶管穿越水平长度为112m。
河槽底部管顶设计高程为22.22m。河道排涝标准5年一遇、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水位为26.46m,流量为274m3/s。
(四)项目管线采用开挖敷设的方式穿越二号沟,穿越位置位于泗许高速北侧,该处管路总体走向为由西向东。穿越二号沟位于泗许高速北侧,该处管路总体走向为由西向东。该段管道套管过宿淮铁路,再由2号沟沟底敷设过泗许高速,管道管径 DN1000。管顶高程为18.90m,沟底最小埋深为2.4米。
三、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的技术路线。同意报告关于该项目建设对河流的行洪能力、流态、堤岸安全以及通过水文气象、地层岩性、河流水系演变及河势变化资料,采用资料分析和数学计算等方法,进行防洪评价计算和综合分析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的技术路线。
四、基本同意《报告》的防洪影响分析及综合评价。《报告》对项目规划符合性、防洪标准符合性、管道出、入土点及埋深要求的适应性、河势稳定及岸坡稳定和其他水利工程的影响评价、对防洪抢险的影响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进行防洪影响分析评价,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和《**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皖水河湖(2023)120号)的要求。
五、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由于管道采用定向钻、顶管方式和开挖敷设穿越,对河床的稳定及堤防安全都有影响,需采取封堵措施。对入、出土点附近的扰动土体进行开挖后应采用粘性土回填压实处理;为保证行洪安全和岸坡稳定,避免沉降及渗流通道出现,钻孔与管间空隙采用压密注浆固化,确保周围土质的稳定性。因管线穿越新濉河右岸堤防处设置八字出水口,尾水排水口伸入主河槽,为防止出水口对河槽及岸坡的冲刷,应对八字出水口处河槽及岸坡进行钢筋混凝土防护。工程实施前必须进行详细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减少对现状堤防的影响。
项目应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对堤防进行变形观测,如出现异常变形,应立即停止施工和运营,****管理部门,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在管道易遭破坏管段和穿越河道处应按相关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管道穿越出入点防渗措施、堤防防渗及安全监测等补偿措施,应由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穿越处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六、工程实施建设的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的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内容,责成工程设计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优化设计,使其满足防洪要求,确保项目区防洪安全。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前应将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施工安排、度汛方案等资料,报送我局进行项目施工安排备案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施工应合理安排工期,不得妨碍河道行洪除涝。
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施工办公区、生活区;禁止在河滩内设置料场和预制件场;汛期禁止在河道内填筑围堰、坝埝和施工便道施工。
(三)涉河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完)工后,你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恢复河道功能。同时根据《****委员会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淮委河湖〔2024〕235号)关于涉河建设项目验收规定,报请我局进行涉河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完)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及时进行竣工验收资料备案。专项验收前,视为在建工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建设涉及河段(包括防护范围)的防汛责任、抢险方案落实由你单位负责。
(四)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30日内应申请防洪专项验收,未经专项验收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七、项目建设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完善相应防治与补救措施。
八、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城市防洪排涝标准提高,需改建或拆除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排涝的要求。
九、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若有效期届满仍未开工的,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程序。本项目的设计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
2025年9月30日
(项目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