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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废标理由:供应商提供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依据87号令第三章第31条 采用最低价评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投标。合格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合同包1(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薛雪(采购人代表)、杨欢、李伯峰
| 无 | |||
| 1 | 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建设大街332号
联系方式:198****8898
名称:****
地址:**省**市**市**市
联系方式:0458-****172
项目联系人:包俐强
电话:045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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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