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6日对中电农创沁水50MW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拟审查公示

审批
山西-晋城-沁水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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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对中电农创**50MW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26 09: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电农创**5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服务大厅(F03/F04窗口)

邮编:048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电农创**50MW光伏发电项目

**市

**

****

**瑞****公司

该项目拟建21个光伏子阵单元、1台50MVA变压器及附属配套设施,同时配套建设68基杆塔及2回35kV集电线路、**进场道路0.85km等工程。项目永久占地0.724hm2,临时占地65.1143hm2。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和保护林地的法制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做到文明施工;尽量减小生态扰动范围,按要求落实分区防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期,在施工区域采取表土剥离、妥善堆存、表土回覆、植被恢复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于不能立即回填的土方,其堆放场所要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履行林草占用审批手续,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对场区进行绿化,实施生态种植方案,做好绿化养护工作。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边界四周设置围挡,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土方作业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物料堆置进行覆盖,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加强对进出工地车辆冲洗,施工道路进行硬化,渣土等散状物料采取密闭运输,减少扬尘影响。做好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临建区建设有废水收集池(依托一期项目),废水经收集后沉淀回用,不外排,同时,做好施工临建区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施工人员清洗废水收集到沉淀池中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降尘,高浓度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禁止将生活污水排入附近河流。同时,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废水乱排。运营期升压站内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确保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尽量减轻建筑施工噪声的影响;加强施工机械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状态。运行期升压站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同时加强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状态,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做到土石方平衡,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运营期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废电气元件等暂存后定期由相关厂家进行回收处理;废电路板、废铅酸蓄电池、废变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升压站内危险废物贮存点(依托一期项目)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升压站采取合理的平面布置,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宣传,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七)做好项目污染物排放监控,建立污染物环境监测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

(八)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周围地形地貌。通过绿化恢复周围生态环境,保持水土平衡。服务期满后电场内的建构筑物及各种设施器件将全部清理出场,恢复土地原状,并确保土地可利用水平不低于原有状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