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金牛镇农产品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补疑1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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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农产品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县**镇农产品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答疑公告如下:

问题1、我单位为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请问我施工单位无业绩,两个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全部由设计单位提供可以么?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1要求投标人至少在业绩项目中承担施工任务,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2要求投标人至少在业绩项目中承担设计任务。

问题2、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 4000 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冷链类或仓储类或物流类其中之一的施工内容,冷链类、仓储类、物流类建筑为: 农产品冷链物流园、仓储冷链物流园、****基地、食品生产批发类物流园等类似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EPC 项目或 EPCO 项目。)

1.我单位提供的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 4000 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且业绩合同施工内容包括仓库,请问该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吗?

2.我单位为设计单位,提供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 4000 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我单位在该业绩中承担设计任务,请问符合资格审查业绩要求吗?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仓储类项目业绩合同中需至少包含具备仓储功能的建筑施工内容,****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予以认可。2.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需求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合同需至少包含冷链类或仓储类或物流类其中之一的施工内容,****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县**镇****公司

地址:**省**市**县**镇二环路8号;

**省**市**县**镇二环路8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傅主任

电话:0551-****114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1-****1312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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