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临土告字[2025]049****开发区**第六大道南侧、经纬变西侧出让公告的补充公告
2025年11月6日,我局发布临土告字[2025]049号出让公告,公开出让位****开发区**第六大道南侧、经纬变西侧的1864平方米公用设施用地(通信用地)。现对出让公告及出让须知内容作如下补充公告:
1、删除出让公告中第三条第二段中:“非**企业须在1个月内在**市内按有****公司,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2、删除出让须知第四条第一段中:“自然人、注册在**市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让本宗地后,须在1个月内在临****公司。”
特此公告!
****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