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五大连池生态环境局关于龙门农场农业科技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黑河-五大连池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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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农业科技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受理,并于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不同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决定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6-****700

通讯地址:五**池市讷谟尔大街(五道街)65号

邮编:164199

一、拟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全文链接)

1

**农场农业科技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农场场部

****集团****农场有限公司

**省****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建设1座大豆精选塔、1座烘干能力为200t/d的烘干塔及其配套的一台4t/h的燃生物质热风炉并配套仓库等附属设施,同时为**的热风炉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项目建成后年清选大豆1万吨、年烘干小麦2万吨。

该项目总投资57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比例7.02%。

施工期:

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大气: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扬尘源及交通尾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杜绝深夜施工噪声扰民。本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按地方相关规定及时清理;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配合环卫部门及时清理。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主要废气源为颗粒物、热风炉产生的含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烟气。采取粮食仓库封闭,输送传送带封闭设置,装卸区设置遮挡设施,装卸工段采取粮仓密闭、减小装卸高度等,烘干后的粮食采用封****粮库内,清选工艺采用封闭式清理筛,清理筛自带布袋除尘器;烘干塔体两侧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热风炉灰渣经洒水降尘,灰渣向封闭式物料存储间输送由全封闭载重汽车运往综合利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采用湿式输送方式装罐车外售综合利用。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m高烟囱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3、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与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时关闭门窗、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减少运行振动噪声;车辆进出应减速缓行,避免鸣笛。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所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做到及时收集,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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