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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1-26
| 项目名称 | 4S店喷漆房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西****开发区**省**市高新区科技四路190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3131.9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宗林 |
| 联系人 | 杨侃 | 联系电话 | 151****7373 |
| 项目投资(万元) | 22 | 环保投资(万元) | 2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9-17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生产经营场所为**省**市高新区科技四路190号,****公司为**金花宝鼎****公司。****于2025年6月份购买位于**省**市高新区科技四路190号4S店的经营权,2025年7月1日正式营业。因此环评文件中建设单位为**金花****公司。 该地址原单位2002年第一次**环评审批通过(****开发区****环保局 2002年9月27日 第034号),2007年改扩建环评审批通过(**高新技术产****园林局 2007年9月28日 第069号),单位占地面积为13131.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763.07平方米。现有喷漆房两座,均采用电烤漆。 原2座喷漆房治理设施均为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的排气筒排放。现将废气治理设施升级为干式过滤 活性炭吸附 催化燃烧,可以减少排放,降低空气污染;2座喷漆房废气经过干式过滤 活性炭吸附 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2座喷漆房有机废气采取干式过滤 活性炭吸附 催化燃烧措施后通过15排放至大气中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喷烤漆房产生的废漆渣收集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喷烤漆房均密闭隔声,治理设施均采用基础减振及厂房隔声。 | ||
| 承诺:**** 李宗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宗林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3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