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智安校园学生安全守护平台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智安校园学生安全守护平台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智安校园学生安全守护平台服务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政府要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县校园安全防护能力,保障学生安全,我县严格执行《关****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公通字〔2019〕27号)、《2020****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公办〔2020〕1号)及《****市委****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绍委教领〔2020〕1号)等文件要求,并参照市府办《关于智安校园学生安全守护平台建设的协调会议备忘》(涉法口〔2020〕4****教育局、市**局共同推进的工作模式,拟持续深化**县“智安校园”平台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校园安全屏障。
该平台核心功能涵盖学生实时定位追踪、紧急事件响应及跨部门联防联控处置等专业化服务,其实现高度依赖于覆盖全市范围的专用网络支撑,以满足大规模实时定位等需求;同时,项目对系统架构在兼容性、安全性及本地化部署方面亦提出极**求。****教育局已于对同一项目组织采购,而****是全市唯一具备覆盖全域的物联网络**、并能同时适配**视频专网与互联网复杂部署环境的企业,因此成为能够满足本项目全部复杂技术要求的唯一供应商。
综上,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参照市级统一模式,特申请将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拟由****承担本项目服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佰贰拾柒万叁仟陆佰元整(¥3,273,600.00)。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凤**路51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11/16至/2025/12/3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吕岳夫
联系电话:0575-****8362
传 真:/
地 址:**县**街道**路35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采监科
联 系 人:任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5-****1309
传 真:/
地 址:**县鼓山中路1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