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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现变更为:“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银行保函,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第一期工程进度款起扣,按工程每期进度款(产值)的40%扣回,直到预付款全部扣回为止(竣工结算前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支付预付款前提供给发包人,担保期限至预付款全部扣回。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预付款同比例预付款担保,****银行保函。”。合同中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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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1 月 26 日
办理时间:2025-11-26 12:06:37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11-26 12: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