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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1-26
| 项目名称 | 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工业园区九****1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高飞 |
| 联系人 | 刘道洪 | 联系电话 | 135****6878 |
| 项目投资(万元) | 69.2812 | 环保投资(万元) | 69.281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1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公司生产车间现场情况,安装主引风机功率132kw、引风量80000立方米/小时、辅助设施累计加装810立方米封闭装置和四处无封闭集气罩,活性碳吸附箱规格为6.9×2.8×2.4,304材质,内置活性碳规格100×100×100(mm),600碘值,数量16000块,通过18米高玻璃钢烟囱外排,烟囱设置采样平台和采样口。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通过集气设施收集后采取蜂窝式活性碳吸附净化措施后通过18米高玻璃钢烟囱排放至大气中 其他措施: 烟囱上按要求设置采样口,按行业标准对相应污染物因子进行监测 | ||
| 承诺:**** 高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高飞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