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市**县郎川大道72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省**市**县**镇郎步街道**街39号(原百货大楼第三层) | |
| 项目名称 | G235****开发区至十字镇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一标段)监理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省******科技园二期J4栋3层 | |
| 投标报价:****000.00元 | |
| 服务期:1400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6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2.59分 | |
| 项目总监:林军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JGJ****1996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甲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总监业绩:S210丰乐大道**段接合宁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工程施工监理 | |
| 企业业绩:**至**高速公路**段施工监理2标段 | |
| 项目总监业绩:S210丰乐大道**段接合宁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工程施工监理 | |
| 企业奖项:1、内河水下工程结构物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第1部分:桥梁部分(DB34/T4307.1-2022);2、内河水下工程结构物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第3部分:船闸部分(DB34/T4307.3-2022);3、公路水运工程数字化监理云平台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省交通科技进步奖)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广益****公司 |
| 地址:****开发区关山二路特1****中心5栋4层(1-3)室A141号 | |
| 投标报价:****000.00元 | |
| 服务期:1400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6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89.21分 | |
| 项目总监:谢晓飞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JGJ****534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甲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总监业绩:G3W**至**高速公路**至**段CQ-JL-02合同段 | |
| 企业业绩:G3W**至**高速公路**至**段CQ-JL-02合同段 | |
| 项目总监业绩:G3W**至**高速公路**至**段 CQ-JL-02 合同段 | |
| 企业奖项:1、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结构养护技术标准(CJJ/T289-2018);2、建筑用蓄光型发光涂料(JG/T446-2014);3、**地区粉性土路基设计施工技术研究(**省科学技术奖);4、公路隧道施工安全控制新技术研究与应用(**省科学技术奖)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通****公司 |
| 地址:**市**区奥体大街69号**科技大厦01幢5 层 | |
| 投标报价:****000.00元 | |
| 服务期:1400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6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83.53分 | |
| 项目总监:李黎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JGJ****724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甲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总监业绩:**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JBDD-JL1标段 | |
| 企业业绩:乌玛公路(**境)**至**段工程 | |
| 项目总监业绩:**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JBDD-JL1标段 | |
| 企业奖项:/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1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63-****19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191****257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